消防喷淋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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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喷淋安装规范

作者:海湾消防 文章来源:http://www.gstxf.com/ [ ]
 
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
 
7.1 一般规定
 
7.1.1 喷头应布置在顶板或吊顶下易于接触到火灾热气流并有利于均匀布水的位置。当喷头附近有障碍物时,应符合本规范7.2节的规定或增设补偿喷水强度的喷头。
 
7.1.2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布置,包括同一根配水支管上喷头的间距及相邻配水支管的间距,应根据系统的喷水强度、喷头的流量系数和工作压力确定,并不应大于表7.1.2的规定,且不宜小于2.4m。
 
7.1.3 除吊顶型喷头及吊顶下安装的喷头外,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75mm,不应大于150mm。
 
1 当在梁或其他障碍物底面下方的平面上布置喷头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300mm,同时溅水盘与梁等障碍物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OOmm。
 
2 在梁间布置喷头时,应符合本规范7.2.1条的规定。确有困难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大于550mm。
 
梁间布置的喷头,喷头溅水盘与顶板距离达到550mm仍不能符合7.2.1条规定时,应在梁底面的下方增设喷头。
 
3 密肋梁板下方的喷头,溅水盘与密肋梁板底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5mm,不应大于1OOmm。
 
4 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场所中,间距不超过4×4(m)布置的十字梁,可在梁间布置1只喷头,但喷水强度仍应符合表5.0.1的规定。
 
7.1.4 早期抑制快速响应喷头的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应符合表7.1.4的规定:
 
7.1.5 图书馆、档案馆、商场、仓库中的通道上方宜设有喷头。喷头与被保护对象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0.3m;喷头溅水盘与保护对象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应小于表7.1.5的规定:
 
7.1.6 货架内置喷头宜与顶板下喷头交错布置,其溅水盘与上方层板的距离,应符合本规范7.1.3条的规定,与其下方货品顶面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150mm。
 
7.1.7 货架内喷头上方的货架层板,应为封闭层板。货架内喷头上方如有孔洞、缝隙,应在喷头的上方设置集热挡水板。集热挡水板应为正方形或圆形金属板,其平面面积不宜小于0.12m2,周围弯边的下沿,宜与喷头的溅水盘平齐。
 
7.1. 8 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有可燃物时,应设置喷头。
 
7.1.9 当局部场所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与相邻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场所连通的走道或连通门窗的外侧,应设喷头。
 
7.1.10 装设通透性吊顶的场所,喷头应布置在顶板下。
 
7.1.11 顶板或吊顶为斜面时,喷头应垂直于斜面,并应按斜面距离确定喷头间距。
 
尖屋顶的屋脊处应设一排喷头。喷头溅水盘至屋脊的垂直距离,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8m;屋顶坡度<1/3时,不应大于0.6m。
 
7.1. 12 边墙型标准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与间距,应符合表7.1.12的规定:
 
7.1.13 边墙型扩展覆盖喷头的最大保护跨度、配水支管上的喷头间距、喷头与两侧端墙的距离,应按喷头工作压力下能够喷湿对面墙和邻近端墙距溅水盘1.2m高度以下的墙面确定,且保护面积内的喷水强度应符合本规范表5.0.1的规定。
 
7.1.14 直立式边墙型喷头,其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OOmm,且不宜大于150mm,与背墙的距离不应小于50mm,并不应大于1OOmm。
 
水平式边墙型喷头溅水盘与顶板的距离不应小于150mm,且不应大于300mm。
 
7.1.15 防火分隔水幕的喷头布置,应保证水幕的宽度不小于6m。采用水幕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3排;采用开式洒水喷头时,喷头不应少于2排。防护冷却水幕的喷头宜布置成单排。
 
7.2 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
 
7.2.1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梁、通风管道的距离宜符合表7.2.1的规定(见图7.2.1)。
 
7.2.2 直立型、下垂型标准喷头的溅水盘以下0.45m、其他直立型、下垂型喷头的溅水盘以下0.9m范围内,如有屋架等间断障碍物或管道时,喷头与邻近障碍物的最小水平距离宜符合表7.2.2的规定。
 
7. 2. 3 当梁、通风管道、成排布置的管道、桥架等障碍物的宽度大于1.2m时,其下方应增设喷头。增设喷头的上方如有缝隙时应设集热板。
 
7. 2. 4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不到顶隔墙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喷头溅水盘与不到顶隔墙顶面垂直距离的2倍。
 
7. 2. 5 直立型、下垂型喷头与靠墙障碍物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障碍物横截面边长小于750mm时,喷头与障碍物的距离,应按公式7.2.5确定:
 
2 障碍物横截面边长等于或大于750mm或a的计算值大于本规范表7.1.2中喷头与端墙距离的规定时,应在靠墙障碍物下增设喷头。
 
7. 2. 6 边墙型喷头的两侧1m及正前方2m范围内,顶板或吊顶下不应有阻挡喷水的障碍物。
 
 
 
扩展资料:
 
一、消防喷淋系统是一种消防灭火装置,是应用十分广泛的一种固定消防设施,它具有价格低廉、灭火效率高等特点。根据功能不同可以分为人工控制和自动控制两种形式。系统安装报警装置,可以在火灾发生时自动发出警报,自动控制的消防喷淋系统可以自动喷淋并且和其他消防设施联动工作,因此能有效控制、扑灭初期火灾。
 
二、消防喷淋系统分类
 
闭式消防喷淋系统
 
平时屋顶消防水箱装满水,当发生火灾时喷头在温度达到一定温度后(一般是68°C)喷头镀铬融化,管内的水在消防水箱水压的作用下自动喷出,这时湿式报警阀自动打开,阀内的压力开关自动打开,而这个压力开关有根信号线和消防泵连锁,泵就自动启动了。然后喷淋泵把水池的水通过管道提供到管网,整个消防系统开始工作。
 
开式消防喷淋系统
 
系统装有烟感探头对烟气进行侦测,当烟气达到一定浓度时,感烟探头报警,经主机确认后反馈到声光报警器动作,发出声音或闪烁灯光警告人们,并联动防排烟风机启动,开始排烟,同时打开雨淋阀的电磁阀,在联动喷淋泵,开式喷头直接喷水。
 
三、设计原则
 
消防喷淋系统的设计原则是根据使用场所的面积以及需要消防的对象而决定喷淋头的数量和种类的。
 
喷淋头数量
 
一般工厂厂房、娱乐场所每10——20平方米的范围布置一个喷淋头,而库房相对要密集一些,每5——10平方米的范围布置一个喷淋头。
 
四、种类的选择
 
根据场所不同可以选择不同的喷淋头:
 
1. 下垂型喷淋头
 
下垂型喷淋头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喷头,下垂安装于供水支管上,洒水的形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喷向地面。主要用于不需要装饰的场所,如车间、仓库、停车库、厨房等地。
 
2. 直立型喷淋头
 
适宜安装在移动物较多、易发生撞击的场所如仓库,还可以暗装在房间吊顶夹层中的屋顶处以保护易燃物较多的吊顶顶硼。
 
直立型喷淋头直立安装在供水支管上,洒水形状为抛物体型,将总水量的80~100%向下喷洒,同时还有一部分喷向吊顶。
 
3. 普通型喷淋头
 
适用于餐厅、商店、仓库、地下车库等场所。普通型洒水喷淋头既可直接安装,又可下垂安装于喷水管网上,将总水量的40%-60%向下喷洒,较大部分喷向吊顶。
 
4. 边墙型喷淋头
 
适宜于布管较难的场所,边墙型洒水喷淋头靠墙安装。主要用于办公室、门厅、休息室、走廊客房等建筑物的轻危险部位。
 
五、应用
 
人工控制系列一般应用在船舶上,结合船舶的消防系统,在船舶的驾驶室外围和生活区铺设管道安装喷头,一旦船舶本身发生火灾或是为其他失火的船舶灭火时,消防系统工作时喷淋头同时喷淋保护船舶的驾驶室和生活区。
 
自动控制系列因为具有价格低廉、使用方便、安全可靠等特点,已经广泛应用于民用建筑、公共场所、工厂厂房、库房等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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