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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知识点汇总

作者:海湾消防 文章来源:http://www.gstxf.com/ [ ]

目录

一、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1、消防基础知识篇 ……………… 3

2、建筑防火篇 …………………… 5

3、消防设施篇 …………………… 17

4、安全评估篇 …………………… 33

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法律法规篇 …………………… 35

2、建筑防火检查篇 ……………… 37

3、消防设施篇 …………………… 46

4、消防评估与管理篇 …………… 51

 

 

 

消防基础知识篇

1.燃烧可分为有焰燃烧和无焰燃烧,燃烧的发生和发展,必须具备三个必要条件,即可燃物、氧化剂(助燃物)和温度(引火源)。

2.可燃物的数量是火灾严重性与持续时间的决定性因素。

3.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反之则越小。闪点与可燃性液体的饱和蒸气压有关,饱和蒸气压越高,闪点越低。

4.汽油的闪点为-50℃,煤油的闪点为38~74℃,根据闪点的高低,可以确定生产、加工、储存可燃性液体场所的火灾危险性类别:闪点<28℃的为甲类;闪点≥28℃至<60℃的为乙类;闪点≥60℃的为丙类。

5.自燃点越低,发生火灾的危险性就越大。

6.气体燃烧方式分为扩散燃烧(如燃气做饭、点气照明、烧气焊等)和预混燃烧(汽灯的燃烧)。

7.液体燃烧分为:闪燃(最低温度)、沸溢、喷溅。

8.喷溅发生的时间与油层厚度、热波移动速度以及油的燃烧线速度有关。

9.固体燃烧分为:蒸发燃烧、分解燃烧、表面燃烧、烟熏燃烧(阴燃)、动力燃烧(爆炸)。

10.热量传递3种方式:热传导、热对流、热辐射。

11.烟气流动的驱动力包括室内外温差引起的烟囱效应,外界风的作用、通风空调系统的影响等。

12.建筑火灾发展的几个阶段:初期增长阶段、充分发展阶段、衰减阶段。

13.灭火的基本原理与方法:冷却、隔离、窒息(一般氧浓度低于15%时,就不能维持燃烧)、化学抑制(化学抑制灭火的灭火剂常见的有干粉和七氟丙烷)。

14.可燃粉尘爆炸应具备三个条件,即粉尘本身具有爆炸性、粉尘必须悬浮在空气中并与空气混合到爆炸浓度、有足以引起粉尘爆炸的火源。

15.粉尘爆炸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1)连续性爆炸是粉尘爆炸的最大特点,因初始爆炸将沉积粉尘扬起,在新的空间中形成更多的爆炸性混合物而再次爆炸;

(2)粉尘爆炸所需的最小点火能量较高,一般在几十毫焦耳以上,而且热表面点燃较为困难;

(3)与可燃气体爆炸相比,粉尘爆炸压力上升较缓慢,较高压力持续时间长,释放的能量大,破坏力强。

16.常见引起爆炸的点火源主要有机械火源、热火源、电火源及化学火源。

17.某一炸药所需的最小起爆能,即为该炸药的敏感度。

18.易燃气体分为二级。Ⅰ级:爆炸下限<10%;或不论爆炸下限如何,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Ⅱ级:10%≤爆炸下限<13%,且爆炸极限范围<12个百分点。实际应用中,通常将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爆炸下限≥10%的气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

19.气体中所含的液体或固体杂质越多,多数情况下产生的静电荷也越多;气体的流速越快, 产生的静电荷也越多。

20.易燃液体分为三级。

(1)Ⅰ级。初沸点≤35℃;

(2)Ⅱ类。闪点<23℃,并初沸点大于35℃;

(3)Ⅲ类。23℃≤闪点≤35℃,并初沸点大于35℃;或闪点大于35℃并≤60℃初沸点大于35℃且持续燃烧。实际应用中,通常将闪点<28℃的液体归为甲类火险物质,将闪点≥28℃且<60℃的液体归为乙类火险物质,将闪点≥60℃的液体归为丙类火险物质。

 

 

 

 

 

建筑防火篇

 

1.建筑防火的技术方法主要有:总平面布置、建筑结构防火、建筑材料防火、防火分区分隔、安全疏散、防烟排烟、建筑防爆和电气防火。

2.爆炸极限和自燃点是评定气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闪点是评定液体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指标,熔点和燃点是评定其火灾危险性的主要标志参数。

3.储存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闪点<28℃为甲类,闪点≥28℃且<60℃为乙类,闪点≥60℃ 为丙类。

4.储存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爆炸下限<10%为甲类,爆炸下限≥10%为乙类。

5.影响耐火极限的要素:材料本身的属性、建筑构配件结构特性、材料与结构间的构造方式、标准所规定的试验条件、材料的老化性能、火灾种类和使用环境要求。

6.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和一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一级;单、多层重要公共建筑和二类高层建筑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7.防火分隔构件可分为固定式和可开启关闭式两种。固定式包括普通砖墙、楼板、防火墙等,可开启关闭式包括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防火水幕等。

8.防火墙是防止火灾蔓延至相邻建筑或相邻水平防火分区且耐火极限不少于3.00h的不燃性实体墙。

9.防火卷帘一般设置在电梯厅、自动扶梯周围,中庭与楼层走道、过厅相通的开口部位,生产车间中大面积工艺洞口以及设置防火墙有困难的部位等。为保证安全,除中庭外,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该防火分隔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

10.防火门分为甲、乙、丙三级,耐火极限分别不低于1.50h、1.00h和0.50h。

11.防火分隔水幕的排列不少于3排,水幕宽度不宜小于6m,供水强度不应小于2L/sm。

12.防火阀平时处于开启状态,发生火灾时,当管道内烟气温度达到70℃时,易熔合金片熔断断开而自动关闭。

13.排烟防火阀设置场所:排烟管在进入排风机房处;穿越防火分区的排烟管道上;排烟系统的支管上。当管道内的烟气达到280℃时排烟阀门自动关闭。

14.每个防烟分区的面积不宜超过500㎡且防烟分区不应跨越防火分区。

15.厂房内疏散出口的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0.9m;疏散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1.4m;疏散楼梯最小净宽度不宜小于1.1m。

16.公共建筑内安全出口和疏散门的净宽度不应小于0.90m,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净宽度  不应小于1.10m。

17.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18.观众厅内疏散走道的净宽度,应按每百人不小于0.6m的净宽度计算,且不应小于1.0m;边走道的净宽度不宜小于0.8m。在布置疏散走道时,横走道之间的座位排数不宜超过20排;纵走道之间的座位数,剧院、电影院、礼堂等每排不宜超过22个,体育馆每排不宜超过26个,前后排座椅的排距不小于0.9m时,可增加一倍,但不得超过50个;仅一侧有纵走道时,座位数应减少一半。

19.地下或半地下人员密集的厅、室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其房间疏散门、安全出口、     疏散走道和疏散楼梯的各自总净宽度,应根据疏散人数按每100人不小于1.00m计算确定。

20.首层外门的总净宽度应按该建筑疏散人数最多一层的人数计算确定,不供其他楼层人员疏散的外门,可按本层的疏散人数计算确定。

21.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录像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1.0人/㎡计算;其他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厅、室的建筑面积按不小于0.5人/㎡计算。

22.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的1.1倍计算。

23.展览厅的疏散人数应根据展览厅的建筑面积和人员密度计算,展览厅内的人员密度不宜小于0.75人/㎡。

24.为了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的疏散人员,在建筑防火设计时必须设置足够数量的安全出口。每座建筑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每个防火分区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每个房间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

25.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200㎡的地下或半地下设备间、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不大于50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或1部疏散楼梯。

26.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防烟楼梯间。裙房和建筑高度不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其疏散楼梯应采用封闭楼梯间。

27.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应设置避难层。避难层(间)的净面积应能满足设计避难人数避难的要求,可按5人/㎡计算。从首层到第一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应大于50m,两个避难层之间的高度不大于50m。

28.在避难层应设应急照明,其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0h,避难层照度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29.建筑高度大于24m的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各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

30.沿疏散走道设置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上,且灯光疏散指示标志间距不应大于20.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31.固定敷设的供电线路宜选用铜芯线缆。

32.阻燃电缆的性能主要用氧指数和发烟性两指标来评定,材料的氧指数愈高,则表示它的阻燃性愈好。阻燃电缆燃烧时的烟气特性可分为一般阻燃电缆、低烟低卤阻燃、无卤阻燃电缆三大类。

33.每一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A,所接光源数不宜超过25个;连接建筑组合灯具时,回路电流不宜超过25A,光源数不宜过超过60个;连接高强度气体放电灯的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应超过30A。

34.建筑防爆的基本技术措施分为预防性技术措施(排除能引起爆炸的各类可燃物质、消除或控制能引起爆炸的各种火源)和减轻性技术措施(采取泄压措施、采用抗爆性能良好的建筑结构体系、采取合理的建筑布置)。

35.采暖管道要与建筑物的可燃构件保持一定的距离采暖管道穿过可燃构件时,要用不燃烧材料隔开绝热;或根据管道外壁的温度,在管道与可燃构件之间保持适当的距离。当管道温度大于100℃时,距离不小于100mm或采用不燃材料隔热;当温度小于等于100℃时,距离不小于50mm。

36.通风和空气调节系统的管道布置,横向宜按防火分区设置,竖向不宜超过5层,以构成一个完整的建筑防火体系,防止和控制火灾的横向、竖向蔓延。

37.柴油发电机房宜布置在首层或地下一、二层,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柴油发电机应采用丙类柴油作燃料,柴油的闪点不应小于60℃。

38.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其外墙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39.除设置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外,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其保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建筑高度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应为A级;

②建筑高度不大于24m时,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不应低于B1级。

40.下列场所应设置消防电梯:①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②一类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32m的二类高层公共建筑。③设置消防电梯的建筑的地下或半地下室,埋深大于10m且总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其他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

41.消防电梯应分别设置在不同防火分区内,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1台。

42.消防电梯的井底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井的容量不应小于2m3,排水泵的排水量不应小于10L/s。消防电梯间前室的门口宜设置挡水设施。

43.供消防救援人员进入的窗口的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1.0m,下沿距室内地面不宜大于1.2m,间距不宜大于20m且每个防火分区不应少于2个,设置位置应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对应。窗口的玻璃应易于破碎,并应设置可在室外易于识别的明显标志。

44.石油化工火灾特点:

①爆炸与燃烧并存,易造成人员伤亡;

②燃烧速度快、火势发展迅猛;

③易形成立体火灾;

④火灾扑救困难。

45.消防车道与装卸栈桥的距离一般不大于80m且不小于15m。消防车道与铁路油品装卸作业区内铁路平面相交时,交叉点要在铁路机车停车限界之外,平交的角度最好为90°,困难时一般不小于45°。

46.装卸栈桥,宜设置半固定消防给水系统,供水压力一般不小于0.15MPa,消火栓间距不大于60m。

47.装卸车鹤管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小于4m。装卸车鹤管与缓冲罐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小于5m。

48.地铁车站站台和站厅乘客疏散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当地下多线换乘车站共用一个站厅公共区时,站厅公共区的建筑面积不应超过5000㎡。地下一层侧式站台与同层的站厅公共区划为一个防火分区。(考试热度:★★★★

49.地铁地下车站站厅、站台的防火分区应划分防烟分区,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宜超过2000㎡。设备与管理用房每个防烟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750㎡。(考试热度:★★★★

50.地铁地下车站站台至站厅的疏散楼梯、扶梯和疏散通道的通过能力,应保证在远期或客流控制期中超高峰小时最大客流量时,一列进站列车所载乘客及站台上的候车乘客能在6min内全部疏散至站厅公共区或其他安全区域。

51.地铁公共区单向通行人行楼梯宽度不应小于1.8m,双向通行不应小于2.4m。(考试热度:★★★★

52.地铁公共区和站台计算长度内任一点到梯口或疏散通道口的最大疏散距离不应大于50m。

53.隧道内附属构筑物(如风机房、变压器洞室、水泵房、柴油发动机房等)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50h的楼板、顶板与隧道分开。

54.隧道行车道旁的电缆沟,其侧沿应采用不渗透液体的结构,电缆沟顶部应高于路面,且不应小于200mm。当电缆沟跨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烧材料进行防火封堵。

55.双层隧道上下层车道之间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设置疏散楼梯,火灾时通过疏散楼梯至另一层隧道,间距一般取100m左右。

56.隧道入口处100m~150m处,应设置报警信号装置。隧道封闭长度超过1000m时,应设置消防控制中心。

57.采用的排烟模式通常可分为纵向(适用于单向行驶、交通量不高的隧道)、横向(半横向)及重点模式(适用于双向交通的隧道或交通量较大、阻塞发生率较高的隧道),以及由基本模式派生的各种组合模式。

58.车行隧道内一般每隔100m~150m设置手动报警按钮

59.隧道内应设置消防紧急电话,一般每100m宜设置一台。

60.加油站火灾事故,按其发生的原因不同可分为作业事故(主要发生在卸油、量油、加油和清罐环节)和非作业事故(分为与油品相关的火灾和非油品火灾)两大类。

61.站内的道路转弯半径应按行驶车型确定,且不宜小于9m。

62.站内停车位应为平坡,道路坡度不应大于8%,且宜坡向站外。

63.加油加气站的变配电间或室外变压器应布置在爆炸危险区域之外,且与爆炸危险区域边界线的距离不应小于3m。变配电间的起算点应为门窗等洞口。

64.加气站内的天然气管道和储气瓶组应设置泄压保护装置,泄压保护装置应采取防塞和防冻措施。不同压力级别系统的放散管宜分别设置。放散管管口应高出设备平台2m及以上,且应高出所在地面5m及以上。

65.液化石油气加气站采用地上储罐的,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20L/s,连续给水时间不应小于3h;采用埋地储罐的,一级站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5L/s,二、三级站消火栓消防用水量不应小于10L/s,连续给水时间不应小于1h。(考试热度:★★★

66.两座相邻飞机库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13.0m。

67.飞机库的耐火等级分为一、二两级。Ⅰ类飞机库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Ⅱ、Ⅲ类飞机库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飞机库地下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68.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最近人员安全出口的疏散距离不应大于45m,当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其距离不应大于60m,对于单层或设置在建筑首层的汽车库,室内任一点至室外出口的距离不应大于60m。

69.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总数不应少于2个,且应布置在不同的防火分区内。以下汽车库、修车库的汽车疏散出口可设置1个:

70.洁净厂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考试热度:★★★★

71.当信息机房与其他性质的用房设置在同一幢建筑内时,宜设在多层或高层建筑内的第二、三层,并应尽量避免与商场、宾馆、餐饮娱乐等影响机房安全的场所设在同一幢建筑物内。数据中心内放置设备计算机的机房不宜超过5层。

7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当A级或B级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位于其他建筑物内时,在主机房与其他部位之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73.面积大于100㎡的主机房,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并宜设于机房的两端,面积不大于100㎡的主机房,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并可通过其他相邻房间的门进行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且应自动关闭,并应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均能从机房内开启。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计算机房建筑的入口至主机房应设通道,通道净宽不应小于1.5m。

74.控制系统应具有三路供电,即消防电源主、备用供电和蓄电池供电,当消防水源被切断时,控制系统蓄电池可保证供电24小时。

75.人防工程内不得使用和储存液化石油气、相对密度(与空气密度比值)大于或等于0.75的可燃气体和闪点小于60℃的液体燃料。人防工程内不得设置油浸电力变压器和其他油浸电气设备。

76.一般来说,人防工程每个防火分区的允许最大建筑面积,除另有规定者外,不应大于500㎡。(考试热度:★★★★

77.人防工程位于防火分区分隔处安全出口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考试热度:★★★

78.人防工程中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不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10m;当防火分隔部位的宽度大于30m时,防火卷帘的宽度不应大于防火分隔部位宽度的1/3,且不应大于20m。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3.00h。

79.人防工程中当底层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当地下为两层,且地下第二层的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不大于10m时,应设置封闭楼梯间。

80.沿地面设置的灯光型疏散方向标志的间距不宜大于3m,蓄光型发光标志的间距不宜大于2m。

 

 

 

 

 

消防设施篇

 

1.根据《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的规定,下列情况下可不设备用泵:(考试热度:★★★★★

(1)建筑高度小于54m的住宅和室外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25L/s的建筑;

(2)建筑的室内消防用水量小于等于10L/s时。

2.水泵的扬程应在满足消防流量的条件下,保证最不利点消火栓的水压要求。

3.消防水泵一般不应少于两台,一台工作,其余备用。单台泵的流量应按消防流量进行选择,同一建筑物尽量选用同型号水泵,以便于管理。

4.消防泵的串联在流量不变时可增加扬程;消防泵的并联主要在于增加流量,在流量叠加时,系统的流量有所下降。在选泵时应考虑这种因素,也就时说并联工作的总流量增加了,但单台消防泵的流量有所下降,故应适当加大单台消防泵的流量。

5.下列消防给水应采用环状给水管网:(考试热度:★★★★★

①向两栋或两座及以上建筑供水时

②向两种及以上灭火系统供水时;

③采用设有高位消防水箱的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时;

④向两个及以上报警阀控制的自动水灭火系统供水时。

6.室外消防给水管网应符合下列规定:(考试热度:★★★★

①室外消防给水采用两路消防供水时应采用环状管网,但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时刻采用枝状管网;

②管道的直径应根据流量、流速和压力要求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DN100;

③消防给水管道应采用阀门分成若干独立段,每段内室外小房换的数量不宜超过5个;

④管道设计的其他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的有关规定

7.室内消防给水管网应符合下列规定(考试热度:★★★

①室内消火栓系统管网应布置成环状,当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不大于20L/s,且室内消火栓不超过10个时,除《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第8.1.2条情况外,可布置成枝状;

②当由室外生产生活消防合用系统直接供水时,合用系统除应满足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以及生产和生活最大小时设计流量的要求外,还应满足室内消防给水系统的设计流量和压力要求;

③室内消防管道管径应根据系统设计流量、流速和压力要求经计算确定;室内消火栓竖管管径应根据竖管最低流量经计算确定,但不应小于DN100。

8.水泵接合器应设在室外便于消防车使用的地点,且距室外消火栓或消防水池的距离不宜小于15m,并不宜大于40m。(考试热度:★★★★

9.下列场所应设置消防水池:(考试热度:★★★★★

①当生产、生活用水量达到最大时,市政给水管网或入户引入管不能满足室内、室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②当采用一路消防供水或只有一条入户引入管,且室外消火栓设计流量大于20L/s或建筑高度大于50m;

③市政消防给水设计流量小于建筑室内外消防给水设计流量。

10.市政消火栓应沿道路一侧设置,当道路宽度大于60m时,宜在道路两边交叉错落设置消火栓,并宜靠近十字路口。(考试热度:★★★

11.市政消火栓的保护半径不应大于150m,间距不应大于120m。(考试热度:★★★

12.市政消火栓距路边不应大于2m,不宜小于0.5m距建筑外墙或外墙边缘不宜小于5m。

13.室外消火栓沿建筑周围均匀布置,且不宜集中布置在建筑一侧;建筑消防扑救面一侧的室外消火栓数量不宜少于2个。(考试热度:★★★★

14.高层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1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考试热度:★★★★★

15.室内消火栓箱门的开启角度不应小于120度。(考试热度:★★★

16.湿式系统是应用最为广泛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适合在环境温度不低于4℃并不高于70℃的环境中使用。

17.干式系统适用于环境温度低于4℃,或高于70℃的场所。(考试热度:★★★★

1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置场所的火灾危险等级,共分为4类8级,即轻危险级、中危险级(Ⅰ、Ⅱ级)、严重危险级(Ⅰ、Ⅱ级)和仓库危险级(Ⅰ、Ⅱ、Ⅲ级)。

19.水幕系统持续喷水时间:除特殊规定外,系统的持续喷水时间,应按火灾延续时间不小于1.0h确定。

20.闭式系统的喷头,其公称动作温度宜高于环境最高温度30℃。(考试热度:★★★

21.净空高度不超过8m的场所,间距不超过4×4(m)的十字梁,可在梁间布置1只喷头,其保护范围内的喷水强度应采取提高喷头工作压力或采用大流量喷头的方法予以保证。

22.报警阀组宜设在安全及易于操作、检修的地点,环境温度不低于4℃且不高于70℃,距地面的距离宜为1.2m。水力警铃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地点附近,其与报警阀连接的管道直径应为20mm,总长度不宜大于20m;水力警铃的工作压力不应大于0.05MPa。

23.水喷雾的灭火机理主要是表面冷却、窒息、乳化和稀释作用。

24.水喷雾灭火系统按启动方式可分为电动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和传动管启动水喷雾灭火系统。

25.水喷雾灭火系统按防护目的主要分为灭火控火和防护冷却两大类。

26.低压系统:系统分布管网工作压力小于或等于1.21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27.中压系统:系统分布管网工作压力大于1.21MPa且小于3.45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28.高压系统:系统分布管网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3.45MPa的细水雾灭火系统。

29.喷头的最低设计工作压力不应小于1.20MPa。

30.闭式系统的作用面积不宜小于140㎡,每套泵组所带喷头数量不应超过100只。

31.开式系统的设计响应时间不应大于30s。采用全淹没应用方式的瓶组式系统,当同一防护区内采用多组瓶组时,各瓶组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应大于2s。(考试热度:★★★

32.系统应按喷头的型号规格存储备用喷头,其数量不应小于相同型号规格喷头实际设计使用总数的1%,且分别不应少于5只。

33.气体灭火系统按使用的灭火剂分为: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惰性气体灭火系统。按系统的结构特点分为:无管网灭火系统(又称预制灭火系统,分为柜式和悬挂式)、管网灭火系统(分为组合分配系统和单元独立系统)。按应用方式分为:全淹没灭火系统、局部应用灭火系统。按加压方式分为:自压式气体灭火系统、内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外储压式气体灭火系统。

34.气体灭火系统主要有自动、手动、机械应急手动和紧急启动/停止四种控制方式。

35.采用管网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800㎡,且容积不宜大于3600m3;采用预制灭火系统时,一个防护区的面积不宜大于500㎡,且容积不宜大于1600m3。

36.设置气体灭火系统的防护区应设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证防护区内所有人员在30s内撤离完毕。防护区内的疏散通道及出口,应设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和疏散指示标志灯。

37.气体灭火系统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同一防护区内的预制灭火系统装置多于1台时,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考试热度:★★★★

38.泡沫灭火系统一般由泡沫液、泡沫消防水泵、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液压力储罐、泡沫产生装置、火灾探测与启动控制装置、控制阀门及管道等系统组件组成

39.当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用于扑救A类和B类火灾时,其泡沫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2min。

40.对于沸点不低于45℃的烃类液体流散的或不大于100㎡的流淌火灾,中倍数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应大于4L/min·㎡、供给时间应大于15min。

41.当选用带闭式喷头的传动管传递火灾信号时,传动管的长度不应大于300m,公称直径宜为15mm~25mm,传动管上喷头应选用快速响应喷头,且布置间距不宜大于2.5m。

42.泡沫消防泵宜为自灌式引水。但采用自灌式引水时,蓄水池的水面不得高于水泵轴线5m,否则环泵式负压比例混合器不能正常工作。

43.泡沫产生装置分为:低倍数泡沫产生器(有横式和竖式两种)、高背压泡沫产生器(发泡倍数不应小于2,不应大于4)、中倍数泡沫产生器(有固定式和手提式两种)、高倍数泡沫产生器。

44.普通干粉灭火剂:这类灭火剂可扑救B类、C类、E类火灾,因而又称为BC干粉灭火剂。

45.多用途干粉灭火剂:这类灭火剂可扑救A类、B类、C类、E类火灾,因而又称为ABC干粉灭火剂。

46.按灭火方式分类:全淹没式干粉灭火系统,局部应用式干粉灭火系统。

47.干粉灭火系统一个防火区或保护对象所用预制灭火装置最多不得超过4套,并应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间差不得大于2s。(考试热度:★★★

48.火灾探测器根据其探测火灾特征参数的不同,可以分为感烟、感温、感光、气体、复合五种基本类型。

49.区域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及火灾报警控制器等组成,系统中可包括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和指示楼层的区域显示器。

50.控制中心报警系统由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火灾声光警报器、消防应急广播、消防专用电话、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火灾报警控制器、消防联动控制器等组成,且包含两个及两个以上集中报警系统。(考试热度:★★★★★

51.报警控制器的设计容量:任意一台火灾报警控制器所连接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设备总数和地址总数,均不应超过3200点,其中每一总线回路连结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2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考试热度:★★★★

52.任意一台消防联动控制器地址总数或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所控制的各类模块总数不应超过1600点,每一联动总线回路连结设备的总数不宜超过100点,且应留有不少于额定容量10%的余量。(考试热度:★★★★

53.系统总线上应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每只总线短路隔离器保护的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和模块等消防设备的总数不应超过32点;总线穿越防火分区时,应在穿越处设置总线短路隔离器。

54.从一个防火分区内的任何位置到最邻近的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步行距离不应大于30m。(考试热度:★★★

55.每个报警区域宜设置一台区域显示器(火灾显示盘)。

56.每个报警区域内应均匀设置火灾警报器,其声压级不应小于60dB;在环境噪声大于60dB的场所,其声压级应高于背景噪声15dB。火灾警报器设置在墙上时,其底边距地面高度应大于2.2m。

57.每个报警区域内的模块宜相对集中设置在本报警区域内的金属模块箱中。

58.由排烟口、排烟窗或排烟阀开启的动作信号作为排烟风机启动的联动触发信号。

59.由常开防火门所在防火分区内的两只独立的火灾探测器或一只火灾探测器与一只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报警信号(“与”逻辑),作为常开防火门关闭的联动触发信号。

60.疏散通道上设置的防火卷帘:(考试热度:★★★★★

(1)防火分区内任两只独立的感烟火灾探测器或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烟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首个联动触发信号,防火卷帘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至距楼板面1.8m处;

(2)任一只专门用于联动防火卷帘的感温火灾探测器的报警信号作为防火卷帘下降的后续联动触发信号,防火卷帘控制器在接收到满足逻辑关系的联动触发信号后,联动控制防火卷帘下降到楼板面。

6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设置火灾声光警报器,并应在确认火灾后启动建筑内的所有火灾声光警报器。

62.当确认火灾后,由发生火灾的报警区域开始,顺序启动全楼疏散通道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系统全部投入应急状态的启动时间不应大于5s。(考试热度:★★★★★

6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应急程序应符合下列要求:接到火灾警报后,值班人员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在火灾确认后,立即将火灾报警联动控制开关转入自动状态(处于自动状态的除外),同时拨打“119”报警;还应立即启动单位内部应急疏散和灭火预案,同时报告单位负责人。(考试热度:★★★★

64.加压送风时应使防烟楼梯间压力>前室压力>走道压力>房间压力。

65.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方式的防烟系统。(考试热度:★★★★★

66.封闭避难层(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应按避难层(间)净面积每平方米不少于30m3/h计算。避难走道前室的送风量应按直接开向前室的疏散门的总断面积乘以1.00m/s门洞断面风速计算。

67.人民防空工程的防烟楼梯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不应小于25000m3/h。当防烟楼梯间与前室或合用前室分别送风时,防烟楼梯间的送风量不应小于16000m3/h,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送风量不应小于12000m3/h。

68.前室、合用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封闭避难层(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25Pa~30Pa。防烟楼梯间、封闭楼梯间与走道之间的压差应为40Pa~50Pa。

69.挡烟垂壁有效高度不小于500mm,活动挡烟垂壁落下时,其下端距地面的高度应大于1.80m。(考试热度:★★★★★

70.补风口与排烟口水平距离不应少于5m。

71.除建筑高度小于27m的住宅建筑外,民用建筑、厂房和丙类仓库的下列部位应设置疏散照明:(考试热度:★★★★★

①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消防电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避难层(间);

②观众厅、展览厅、多功能厅和建筑面积大于200㎡的营业厅、餐厅、演播室等人员密集的场所;

③建筑面积大于100㎡的地下或半地下公共活动场所;

④公共建筑内的疏散走道;

⑤人员密集的厂房内的生产场所及疏散走道。

72.建筑内疏散照明的地面最低水平照度应符合下列规定:(考试热度:★★★★★

①对于疏散走道,不应低于1.0lx。

②对于人员密集场所、避难层(间),不应低于3.0lx;对于病房楼或手术部的避难间,不应低于10.0lx。

③对于楼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避难走道,不应低于5.0lx。

73.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备发电机房、配电室、防排烟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正常工作的消防设备房应设置备用照明,其作业面的最低照度不应低于正常照明的照度。

74.疏散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出口的顶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备用照明灯具应设置在墙面的上部或顶棚上。

75.公共建筑、建筑高度大于54m的住宅建筑、高层厂房(库房)和甲、乙、丙类单、多层厂房,应设置灯光疏散指示标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考试热度:★★★★★

①应设置在安全出口和人员密集的场所的疏散门的正上方。

②应设置在疏散走道及其转角处距地面高度1.0m以下的墙面或地面上。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间距不应大于20m;对于袋形走道,不应大于10m;在走道转角区,不应大于1.0m。

76.下列建筑或场所应在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径的地面上增设能保持视觉连续的灯光疏散指示标志或蓄光疏散指示标志:(考试热度:★★★★★

①总建筑面积大于8000㎡的展览建筑;

②总建筑面积大于5000㎡的地上商店;

③总建筑面积大于500㎡的地下或半地下商店;

④ 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

⑤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会堂或礼堂;

⑥车站、码头建筑和民用机场航站楼中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候车、候船厅和航站楼的公共区。

77.灯具蓄电池组初装容量:100m及以下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90min;100m以上建筑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180min;避难层的初始放电时间不小于540min。

78.每台应急照明控制器直接控制的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应急照明分配电装置、应急照明配电箱和消防应急灯具等设备总数不大于3200个。应急照明控制器的主电源由消防电源供电,应急照明控制器的备用电源至少使控制器在主电源中断后工作3h。(考试热度:★★★★★

79.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由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报警传输网络、监控中心以及火警信息终端等几部分组成。

80.系统的设计原则:(1)实时性;(2)适用性;(3)安全性;(4)可扩展性。

81.监控中心的电源应按所在建筑物的最高负荷等级配置,且不低于二级负荷,并应保证不间断供电。(考试热度:★★★

82.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主要设备包括:用户信息传输装置、报警受理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用户服务系统和火警信息终端和通信服务器等。

83.灭火器的种类较多,按其移动方式可分为:手提式和推车式;按驱动灭火剂的动力来源可分为:储气瓶式、储压式;按所充装的灭火剂则又可分为:水基型、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等;按灭火类型分:A类灭火器、B类灭火器、C类灭火器、D类灭火器、E类灭火器等。

84.酸碱型灭火器、化学泡沫灭火器、倒置使用型灭火器以及氯溴甲烷、四氯化碳灭火器应报废处理,也就是说这几类灭火器业已被淘汰。目前常用灭火器的类型主要有:水基型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洁净气体灭火器等。

85.清水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固体物质火灾,如木材、棉麻、纺织品等的初起火灾,但不适于扑救油类、电气、轻金属以及可燃气体火灾。

86.水基型泡沫灭火器能扑灭可燃固体、液体的初起火灾,更多用于扑救石油及石油产品等非水溶性物质的火灾(抗溶性泡沫灭火器可用于扑救水溶性易燃、可燃液体火灾)。

87.扑救A类火灾(固体物质火灾):水基型(水雾、泡沫)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都能用于有效扑救A类火灾。

88.F类火灾(烹饪器具内的烹饪物火灾)发生时,一般可选用BC类干粉灭火器(试验表明,ABC类干粉灭火器对F类火灾灭火效果不佳)、水基型(水雾、泡沫)灭火器进行扑救。

89.消防负荷就是指消防用电设备,根据供电可靠性及中断供电所造成的损失或影响的程度,分为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及三级负荷。

90.下列建筑物的消防用电应按一级负荷供电:(考试热度:★★★★★

①建筑高度大于50m的乙、丙类厂房和丙类仓库;

②一类高层民用建筑。

91.下列建筑物、储罐(区)和堆场的消防用电应按二级负荷供电:(考试热度:★★★★★) 

①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0L/s的厂房(仓库);

②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35L/s的可燃材料堆场、可燃气体储罐(区)和甲、乙类液体储罐(区);

③粮食仓库及粮食筒仓;

④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

⑤ 座位数超过1500个的电影院、剧场,座位数超过3000个的体育馆,任一层建筑面积大于3000㎡的商店和展览建筑,省(市)级及以上的广播电视、电信和财贸金融建筑,室外消防用水量大于25L/s的其他公共建筑。

92.消防用电按一、二级负荷供电的建筑,当采用自备发电设备作备用电源时,自备发电设备应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当采用自动启动方式时,应能保证在30s内供电。(考试热度:★★★★

93.建筑内消防应急照明和灯光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应符合下列规定:(考试热度:★★★★★

①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民用建筑,不应小于1.5h;

②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总建筑面积大于100000㎡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的地下、半地下建筑,不应少于1.0h;

③其他建筑,不应少于0.5h。

94.消防用电设备应采用专用的供电回路,当建筑内的生产、生活用电被切断时,应仍能保证消防用电。

95.备用消防电源的供电时间和容量,应满足该建筑火灾延续时间内各消防用电设备的要求。

96.消防配电干线宜按防火分区划分,消防配电支线不宜穿越防火分区。(考试热度:★★★★★

97.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和排烟风机房的消防用电设备及消防电梯等的供电,应在其配电线路的最末一级配电箱处设置自动切换装置。

98.消防备用电源有应急发电机组(有柴油发电机组和燃气轮机发电机组两种)、消防应急电源等。

99.当消防电源由自备应急发电机组提供备用电源时,消防用电负荷为一级或二级的要设置自动和手动启动装置,并在30s内供电;当采用中压柴油发电机组时,在火灾确认后要在60s内供电。(考试热度:★★★★★

100.工作电源与应急电源之间,要采用自动切换方式,同时按照负载容量由大到小的原则顺序启动。电动机类负载启动间隔宜在10s~20s之间。

 
安全评估篇

 

1.根据建筑(区域)风险评估指标的处理方式,可以将风险评估分为定性评估、半定量评估和定量评估。

2.火灾风险评估的基本流程:①前期准备;②火灾危险源的识别;③定性、定量评估;④消防管理现状评估;⑤确定对策、措施及建议;⑥确定评估结论;⑦编制火灾风险评估报告。

3.一般情况下,凡是存在火灾隐患的地方,就一定会有火灾风险;但是有火灾风险的地方,不一定有火灾隐患。

4.第一类危险源是指产生能量的能量源或拥有能量的载体;第二类危险源是指导致约束、限制能量屏蔽措施失效或破坏的各种不安全因素。

5.火灾中的第一类危险源包括可燃物、火灾烟气及燃烧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成分;第二类危险源是人们为了防止火灾发生、减小火灾损失所采取的消防措施中的隐患。对于第一类火灾危险源,人们普遍接受。按照上述表述,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应急广播及疏散系统等消防措施属于第二类危险源。

6.火灾风险评估的方法:安全检查表法、预先危险性分析法、事件树分析法和事故树分析法等。(考试热度:★★★

7.建筑物性能化防火设计的一般程序为:

①确定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建筑设计的适用标准;

②检查为实现建筑师的设计思想与业主的要求,现行标准中哪些规定无法按规定要求实施,从而确定需要采用性能化设计方法进行设计的问题;

③进行性能化试设计和评估验证;

④修改完善设计并进一步评估验证确定是否满足所确定的消防安全目标;

⑤提交审查与批准。

8.目前主要有火灾模型的温度描述和火灾模型的热释放速率描述两类。

9.人员内在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人员心理上的因素、生理上的因素、人员现场状态因素、人员社会关系因素等。

10.人员安全疏散分析的性能判定标准为:可用疏散时间(ASET)必须大于必需疏散时间(RSET)。(考试热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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