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智慧消防产业狂飙突进、平台热、数据热、AI热一浪高过一浪的大潮中,江苏省消防条例低调写下一句堪称“制度刹车”的条文:技术不替代责任,平台不构成执法依据。
这一条,在智慧消防被营销到神化的当下,比任何一个城市级消防大数据中心都更接近现实,也更能避免灾难。
正文
一、江苏写下关键一刀:把技术拉回工具位
江苏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写得毫不含糊:
“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采集、监测、预警的,不替代单位主体责任,不作为追究消防执法责任的依据。”
这句话的含金量或许是过去五年智慧消防领域最重要的一次立法校准。
它意味着:
技术不是责任主体
平台不是执法程序
数据不是法律证据
AI不是监管力量
在智慧消防正被吹成“万能监管”“自动执法”“替代人眼”的时代,江苏很清醒:
智慧消防必须回归工具属性,不得被神化成治理主体。
二、全国案例告诉我们:不划线,会发生什么?
江苏的条款不是“谨慎”,而是“必要”。因为全国已经出现太多智慧消防神化导致的现实风险。
案例1:某沿海城市的“超级平台”幻象
某市投巨资建设“城市级智慧消防平台”,宣传口径是:
“实现全市火灾风险实时监管”
“平台能自动发现隐患”
“取代人工巡查”
然而一年后,某出租房发生亡人火灾。事故调查显示:
那栋楼从未接入所谓“全域平台”。
结果:
平台公司说:我们没接入,不能怪我
单位说:我们以为接入了街道的系统
管理部门说:我们没法用平台数据执法
媒体问:既然这么智慧,为什么发现不了?
最终责任链乱成一团。
江苏的立法,就是把这种责任混乱的风险彻底堵死。
案例2:某省“电动自行车智能充电”项目的责任错位
很多地区宣称:
“装上智能充电桩,就能杜绝电动自行车火灾。”
结果连续发生几起亡人火灾,均未使用智能充电桩。
但宣传逻辑却让单位误以为:
“用上技术,就可以高枕无忧”
“智能等于安全”
这是典型的责任错位。
江苏明确告诉你:
智能充电只是辅助,不是免责理由。
案例3:某市的“物联网烟感”:大量安装,实际失效
某城市号称完成“百万点位物联网烟感覆盖”,结果:
一半未联网
一半未维护
一半信号弱
十分之一入库无定位
最后导致多个小型火灾没有任何线上记录。
出现事故后,所有人都指向“系统没报警”。
这就是“技术替代责任”的恶果。
江苏的条款,正是针对这种现实乱象提出“制度防火墙”。
三、全国对比:谁在“技术冲动”,谁在“治理清醒”?
从全国范围看,“智慧消防”的发展呈现出两个极端:
(1)部分省市走向技术滥用:平台泛化、行政摊派、强制接入
特点包括:
要求企业强制接入某地平台
要求购买指定智慧消防设备
将接入数量作为考核指标
使用平台数据直接做执法判断
把技术公司包装成“政府监管外包方”
这种模式带来的风险很大:
责任链被“平台化”稀释
执法依据被“数据化”替代
企业以为付了钱就买了安全
技术事故可能转变为行政事故
全国已经出现多起争议,甚至引发舆情。
(2)江苏是目前最清醒的省份之一:明确边界、严格定位、坚守制度逻辑
江苏这一条的价值在于:
推广,但不强推
使用,但不依赖
建设,但不神化
接入,但不埋单
辅助,但不替代
这种立法逻辑非常成熟:
治理靠责任链,不靠数据链。
四、智慧消防真正的问题:不是技术,而是技术的“治理越位”
过去五年智慧消防最大的误区不是“技术不够好”,而是技术的:
权力化
神话化
行政化
执法化
平台崇拜化
这种倾向造成三个严重后果:
1.企业误以为“买了系统就等于负责”
很多单位真的相信:
“接了平台等于合规。”
这种安全认知上的滑坡,比系统故障更可怕。
2.部分地方政府以为“平台能替监管者工作”
导致:
线下巡查减少
实地检查弱化
过度依赖后台数据
责任边界模糊不清
最终形成“数字化幻觉”。
江苏明确告诉你:
平台不是执法程序。
3.事故追责容易陷入“甩锅三角”
事故发生后:
单位甩给平台:系统没提醒
平台甩给数据:当时没接入
社会甩给监管:有平台为何没看到
责任链失真,治理体系被拖入虚空。
江苏这一条,就是为责任链恢复清晰度。
五、江苏的启示:火灾防控必须回到现实主义
江苏的“清醒”体现为四个“回归”:
回归制度,而不是幻觉
回归责任,而不是甩锅
回归现场,而不是后台
回归防火本质,而不是技术表象
智慧消防不是不能做,而是必须把它放在正确位置:
是工具链,而不是责任链。
是辅助能力,而不是治理支柱。
是增强机制,而不是执法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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